中等职业学校
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及发放工作流程
1.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就读学校提交《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学生都需递交户口薄及复印件、身份证及复印件、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递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等)。
2.学校受理农村(含县镇)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启动城市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各班级收集《中等职业学校城市户口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进行班级评议小组对照标准认真评议。
3.年级认定工作组认真复查农村(含县镇)学生资格,审核班级评议小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的初步评议结果。
4.年级认定工作组复查、审核无异议后,将农村学生(含县镇)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学生处(或负责学生工作的处、室)负责汇总各年级审核、复查的所有学生,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复审,并将有关学生信息存档。
6.学校复审无异议后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7.学校给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8.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学生(包括农村、县镇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发现弄虚作假现象,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报上级管理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