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2月15日下午,学院在图书馆报告厅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宣讲暨专题授课,邀请学院“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党务工作专业教研室负责人刘海丽为学院学生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内容。学生工作处处长张新刚主持培训会。
报告会上,刘海丽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理论体系、科学方法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她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灵魂和旗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历史意义和世界意义。面对新任务新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完善实践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法治育人实效。
会后,张新刚希望同学们认真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原著原文,深刻领悟其中的思想,做到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为我们共建法治社会贡献应有的力量。(初审:王延凯 复审:李伟 终审:曾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