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在致远楼二楼会议室,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学院邀请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范红艳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题辅导报告,学院党委书记张勇华,党委副书记、院长崔耕虎及在校党委委员出席会议。
报告会上,范红艳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理论体系、科学方法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她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灵魂和旗帜、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根本遵循,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政治意义、实践意义、历史意义和世界意义。面对新任务新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完善实践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法治育人实效。(初审:王延凯 复审:李伟 终审:曾晓东)